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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松纳依法有条件释放贪污犯

23 名前官员至少已受刑三分之二刑期

  【本报讯】司法与人权部长雅松纳表示,有条件释放一些贪污犯是符合规则的。他还强调,政府不能违反国家现行条例。  雅松纳周五(9/9)在总统府大楼说,法律规定就是这样,我们只能依法执行。他还说明了依据的基本法规,即2022年第22号惩教法。
  该法律是对2012年第99号政府条例的司法审查决定进行调整的结果。
  他解释说,第22号国家法令是根据对授予囚犯权利的条款和程序的第99号政府条例的审查而发布的。此外,最高法院也有一项决定,规定囚犯有权获得减刑。
  因此,根据非歧视原则,我们对第99号政府条例进行了司法审查。雅松纳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正在准备惩教法以调整司法审查,
  我们再也不可能违反对现行条例进行司法审查后决定的规则了。
  当被问及政府无法干预对贪污犯的假释时,雅松纳强调说,这是依法办事。
  众所周知,在9月6日,多达23名贪污犯呼吸到了自由的空气。司法人权部惩教总署公关主任RikaAprianti说,这23名囚犯之前被关押在两个不同的监狱中。
  Rika在她的官方声明中说,23名贪污犯已于2022年9月6日从2个监狱获释,即Sukamiskin 一 级 监 狱 和TangerangIIA级监狱。
  获释的囚犯包括前万丹省省长RatuAtutChosiyah和她的弟弟 Tubagus Chaeri Wardana。
  还有刚刚服刑1年的前检察官PinangkiSirnaMalasari,前宗教部长Suryadharma Ali,前宪法法院法官Patrialis Akbar等人。
  最近,前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JeroWacik也在周四(8/ 9)晚上获释。Rika解释说,这23名囚犯获得了假释。与此同时,JeroWacik获得了刑满前假期。
  他们被认为满足了行政和实质性要求,例如,行为良好、积极参与辅导计划,并表现出较低的重犯风险。
  获释的贪污犯至少已服了三分之二的刑期,或至少在监狱服刑9个月。
  Rika说,这已符合关于惩戒的2022年第22号法令第10条中的规定。出狱后,他们必须遵守惩教所的指导计划。所有符合上述行政和实质性要求的囚犯都可以获得有条件释放,例如假释、有条件休假和刑满前休假。(I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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