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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新冠肺炎工作组发布

旅客返乡前国内旅行条件的最新规则

  【本报讯】处理新冠肺炎工作组发布了 2022 年第16号通函,关于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国内旅客的出行规定,通告规定了国内最新的出行条件。
  当局于4 月 4 日(星期一)公布了国家救灾机构主任苏哈延托中将(Suharyanto)于 4 月 2 日签署的有关国内旅客出行规定的2022 年第 16 号通函,如下:
  使用私人或公共车辆的空运、海运、陆运方式的国内旅客、往返于国内各地的过境点和城际列车,适用以下规定:1)已接种第三剂(加强剂)的国内旅客无需显示RT-PCR检测或快速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
  2) 已接种第二剂疫苗的国内旅客,需要在出发前1x24小时内采集样本的快速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或在出发前3x24小时内采集样本的RT-PCR检测结果为阴性;3) 已接种首剂疫苗的国内旅客,需在出发前3x24小时内采集样本的RT-PCR检测结果为阴性。
  4) 国内旅客有特殊健康状况或合并症导致旅客无法接种疫苗的,必须显示 RT-PCR 检测结果为阴性,其样本在出发前最多3x24小时内采集作为出行要求,并要求附上医院政府出具的医生证明,说明有关人员没有和/或不能接种 新冠疫苗;5) 6岁以下的国内旅客免于接种疫苗 规 定 ,不 需 要 显 示RT-PCR检测或快速抗原检测阴性结果,但必须与符合疫苗接种和新冠肺炎规定的旅行同伴一起出行,并定期检测新冠肺炎和严格应用卫生协议。
  处理新冠肺炎工作组还规定了一个地区,或城市集聚地区的陆路交通旅客的出行要求。例如,在雅加达环区地区使用通勤列车。(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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