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国际日报 2023年05月31日 第2023-05-31期 >> 第A5版:印华论坛/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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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誓言和国歌《大印度尼西亚》 (2)

迪迪·瓜尔塔纳达(DIDI KWARTANADA)
  杨金灿的女儿杨慧月手拿着她父亲制作的《大印度尼西亚》黑胶唱片母版

  正如郭克明(Kwee Kek Beng)所言,《大印度尼西亚》的歌谱(见附件一),是在1928年11月10日出版的《新报》(第293期)上首次面世的,大约在第二届青年代表大会结束两周后。很快,这首歌就引起政治运动派人士和殖民政府内部的激烈讨论。于是,苏伯拉曼提议把这首歌的手稿制成传单,由《新报》负责印刷,以每张20仙(Sen)的价格卖出。第一版传单(如图)印刷了4千张,全部售罄;苏伯拉曼获得《新报》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350荷兰盾(Gulden),这是他首次获得那么多酬金。然而,当《新报》加大第二次的发行量,印制了1万张传单时,荷兰殖民政府的情报人员立刻把传单没收(Winarno,2003:40)。
  当时,荷兰殖民政府不惜一切代价阻止印尼民族主义的萌芽。可是《新报》却刊登和印刷《大印度尼西亚》的歌谱,可以说颇为勇敢。然而,荷属东印度总督安德烈斯·科尼利斯·德克·格雷夫(GubernurJenderalAndriesCorneliesDirkdeGraeff)也在1928年把它列为“禁曲”;直至1942年,日本成为印尼新的统治者,这一禁令才得以短暂撤销。可惜好景不长,这首歌在日本殖民政府的担心和警惕下,遭到二次封禁(Winarno 2003:42,51-52)。
  尽管当时《大印度尼西亚》已成为禁曲,许多政治运动派人士还在偷偷传唱这首歌(Winarno, 2003:42),更有无所畏惧的华人企业家公开将其印刷出版。东爪哇省多隆阿贡县(Tulungagung)的丁香烟企业家莫罗·瑟能(Moro Seneng),就把完整的歌谱印在他的企业五周年纪念册上(Moro Seneng,1935)。
  《大印度尼西亚》黑胶唱片出版者
  为了广泛传播自己创作的《大印度尼西亚》,苏伯拉曼不仅大量印刷出版歌谱,还用把它录制成黑胶唱片。黑胶唱片正是当时知识分子们的“新宠”。“起初,苏伯拉曼请求一家叫欧典(Odeon)的欧洲公司录制和生产唱片,被拒绝了。后来,他去新巴刹(PasarBaru)找一位开唱片公司的企业家——赵德鸿(TioTekHong),也被拒绝了。最后,他只能拜托他的朋友杨金灿(YoKimTjan)帮忙。”丹格朗华人历史遗产博物馆(Museum BentengHeritageTangerang)馆主乌达雅·哈林(UdayaHalim),引述杨金灿(YoKimTjan)的女儿杨慧月(KartikaYoHwieGwat)(时年91岁)的话说道。杨慧月去世前曾接受乌达雅的采访,她说,她家曾经录制和保存《大印度尼西亚》的两种原始唱片。
  当时,在德国籍技师的帮助下,唱片在杨慧月的家里——古农萨哈利拉雅路(JalanGunungSahariRaya)37号录制。杨慧月说:“当时录制了两个版本,一个是声乐版,由苏伯拉曼演唱加小提琴伴奏;另一个是器乐版,有格朗章(Keroncong)(一种四弦弹奏乐器)和其他乐器演奏。随后,杨金灿偷偷把第二版母带带到了英国,在那边制作了一些唱片(Santosa, 2015;Udaya,2015)。”而第一版歌曲则被“藏”在杨金灿的格朗章流行音乐专辑(Albumkeroncong OrkesPopulair)里发行,夹在《多士伯朗小丑记》第1-4集(Bodoran DosblangI-IV),《男性阳具小丑记》第1-4集(Bodoran Tjipoet I-IV),《沙尔加威命运之路》第1-8集(LalakonSarkawieI-VIII)三首歌之中;就这样,《大印度尼西亚》流行小夜曲(“IndonesiaRaja”SerenadePopulair)成为了专辑里的第九首歌。之所以选择格朗章音乐,是因为它流行于荷属东印度中下阶层,为这首歌的普及提供了便利。杨慧月回忆起苏伯拉曼对她父亲的嘱托时说道:“这两张唱片必须保存到印度尼西亚独立的时候。”如果想聆听杨金灿录制的器乐版《大印度尼西亚》,可登录以下网址:https://www.youtube. com/watch?v=xTLRdC4L__8。
  杨金灿在英国完成器乐版唱片的最终录制。可他万万没想到,一抵达丹戎不碌港(Pelabuhan TanjungPriok),唱片就被没收。不幸中的万幸是,声乐版唱片母带仍然保管在杨家人手里;后来,他们把母带和一些空碟混在一起,躲避荷兰殖民政府的搜查(Santosa, 2015)。
  现行的官方版本和原版有些不同。当时,《大印度尼西亚》在民间广为流传,引起了杨金灿浓厚的兴趣。而他本人在新巴刹(Pasar Baru)就有一家流行商店(Toko Populair),这家店在音乐录制行业小有名气。1928年,他购买了这首歌的版权。为保证黑胶唱片的质量,他专程跑到国外去制作。但是非常遗憾,随着当时政治局势的升温,那些唱片无法成功带入印尼。(Winarno,2003:41-42)。
  日本攻占印尼的时候,杨慧月(KartikaYoHwieGwat)一家先后逃难到西爪哇省加拉璜县(Karawang)和牙律县(Garut)。当时,年少的杨慧月肩负着重任——保护好《大印度尼西亚》声乐版母带,不能让它落入日本人手里。令人遗憾的是,杨慧月于2014年11月6日猝然离世,采访就此中断(Santosa,2015;Udaya,2015)。
  1947年,杨金灿前往荷兰。他在一家印尼餐馆吃饭的时候,发现餐馆播放的黑胶唱片,正是当年被荷兰殖民者夺走的格朗章版《大印度尼西亚》!“杨金灿是乐队的指挥,这首歌开头就有他的声音。然后,他出示自己的护照并表明身份,用15荷兰盾赎回那张唱片。”乌达雅讲述道。后来,杨金灿把那张唱片带回印尼(Santosa,2015)。
  几乎同时,1950年临时宪法(Undang-Undang Dasar Sementaratahun1950)把《大印度尼西亚》定为国歌。在那段时间,杨金灿拥有这首歌的版权,想要大量生产唱片。但是,作为国家领导人之一的玛拉迪(Maladi)(后来担任新闻部部长)“似乎”不允许。1957年,一个叫古斯比尼(Kusbini)的政府职员兼作曲家,把玛拉迪(Maladi)写的一封信交给杨家,并以国家利益为由借走声乐版唱片(苏伯拉曼演唱加小提琴伴奏)的母带。接着,乌达雅引述视频中杨慧月的话,说母带被借走后再也没有归还给杨家(Santosa,2015)。1958年6月26日,苏加诺总统颁布第44号政府条例(Peraturan PemerintahNo44/1958),其中规定任何人不得用国歌牟取商业利益(Winarno,2003:63-64)。
  杨慧月(KartikaYoHwie Gwat)在采访中表示,现行的官方版《大印度尼西亚》并非原版。当初,杨金灿不仅交出了向苏伯拉曼购买的歌曲的商业使用权,还把1928年录制的唯一剩下的黑胶唱片母带也交给了政府(Winarno, 2003:63-64)
  总而言之,《大印度尼西亚》有两版原始唱片,其中苏伯拉曼演唱加小提琴伴奏的声乐版母带,“借”给了印尼共和国政府,但是没有归还给杨家。而格朗章器乐版唱片(上面写着“英国制造——电子录音”)(BritishMade–Electric Recording),则在征得杨慧月的同意后,由乌达雅·哈林复制并保存(Santosa,2015)。希望印尼政府能对此给予重视,找到当年“借”走的唱片母带,让《大印度尼西亚》的两版唱片完整地呈现在世人面前,这在印尼民族的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原载《华人在印尼民族建设中的角色和贡献(第三册)》。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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