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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戏剧化”的民事诽谤案

本报评论员:余凡
椰风蕉雨

  去年8月下旬,“失踪及受害者委员会”(KontraS)于网上发布“在经济关系及Intan Jaya军事行动背后有主人卢胡特(Lord Luhut)!情报局将领也在其中!”的论述。卢胡特(Luhut B. Pandjaitan)统筹部长发出传票,但却得不到满意的回应。卢胡特随即将哈里斯(Haris Azhar)及法蒂娅(Fatia Maulidiyanti)以“玷污名誉”控往雅加达警察厅。
  3月19日,多家媒体热播关于哈里斯及法蒂娅在涉及玷污海洋及投资统筹部长卢胡特的案件中,已被警方定为“嫌犯”(tersangka)。首都特区警察厅(Polda Metro)公关科科长如尔班(Endra Zulpan)警官答复记者提问时说:“是的,他们俩已成了嫌疑犯。”
  《罗盘网》(KOMPAS.com)于19日报道,哈里斯在记者会上慷慨陈言:“我的身体,相信法蒂娅也一样,虽然可以被监禁。但是,我们在YouTube视频中所说的实情绝不能被监禁。”“巴布亚人民的痛苦心声绝不能被践踏以及遭到监禁。尤其是Intan Jaya,它将继续嘶喊以寻求救援。”把自己“戏剧性”地置于正义、道德、为民请命的高塔上。
  哈里斯还表示,他们被定为“嫌疑犯”是一种荣耀,那是政府因他揭发了一个真相而给予的“奖励”。“我认为那是对我的推崇,或是政府赋予的设施(fasilitas),因为我们谈论并揭开了一个真相。”在Intan Jaya确实发生了利益冲突(conflict of interest),而经常牵涉其中的是具有双重身份的权贵,即是经商投资者,也是政府的重要官员。
  哈里斯与法蒂娅是根据巴布亚省一些人权、维法民间组织题为“军人在巴布亚的政治经济:Intan Jaya事件”的联合报告,其中提到PTFI与PTMQ两家大型采矿企业,被指出或鉴定与军警高层有关系,所以有了以“研究”为名而“玷污”卢胡特部长的视频出现。
  之前,卢胡特部长已坚决驳斥哈里斯与法蒂娅的质疑和猜忌。他于去年9月22日亲身到首都特区警察厅控告被“诬蔑”时公开表示:“我有权力维护我的基本人权,我已向他们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据,但完全没有。他推说是研究(riset),不需要证据。”卢胡特声明这只是个人行为,“不想让子孙背负骂名”。但反对阵营却总是刻意扯上“政府”。
  印尼CNN网于19日谈到哈里斯案件时,引述任德拉印尼法律高校(STHI Jentera)的资深法律讲师比薇特莉(Bivitri Susanti)的话说:“我估测这是政府压制活动家(aktivis)的手段,法律被有效地应用于专制法制主义(autocratic legalism)。”“倘若我们称之为斯文的专制法制,这种方式比起利用军人及坦克更令人恐惧。”其逻辑令人担忧。
  印尼法律扶助组织(YLBHI)会长伊斯奴尔(Muhammad Isnur)认为,哈里斯案件的进展充满蹊跷,政府利用信息及电子交易法(UU ITE)为工具压制活动家,与新秩序时代如出一辙。他承认自始就推测哈里斯与法蒂娅将成为嫌犯,因为原告有特权(privilese)支持。
  按照程序,哈里斯与法蒂娅作为“嫌疑犯”将于21日到首都警察厅接受调查问讯。他们的法律顾问奴果利斯(Nurkholis)在线上(virtual)表明,被告们将依法到警局应讯,他还说:“如果这些内部机制不符要求或不能有效审理,我们将在法院审判过程中继续争取,必要时也可能提出审前(praperadilan)上诉。”对国家执法机构表露了怀疑的态度。
  《点滴网》(detik.Com)于20日报道,首都警察厅已协调让卢胡特和哈里斯、法蒂娅自行调解,但3次会谈安排都以失败告终,所以警方只能依法对这起民事诽谤案进行调查。如尔班警官向媒体证实,哈里斯与法蒂娅作为“嫌疑犯”,将于周一 21日到警局接受调查,但不能确定在调查后是否会被拘捕;那得在警方刑侦小组权衡案情后才能决定。
  警官接着解析为何哈里斯与法蒂娅会被指为“嫌疑犯”,因他们在该案中有明显的动机,警方已掌握至少2个可以作为“犯案”的证据。其一是被告们在YouTube的视频谈话中议论卢胡特部长在巴布亚的矿产企业中有“个人利益”,这也是原告提出控诉的根源。第二点,那段视频谈话可能违反了“信息及电子交易法”中有关“玷污名声”的条款。
  综观事件的起因,是矿场当地原居民对采矿企业与巴布亚省政府达至的股权分红问题有疑虑,有些维权机构见缝插针;不过,他们不找省政府及省议员,却缠上当部长的“将军”,更“戏剧化”地缠上中央政府,妄图让政府背上“不义”之名。巴布亚岛一直是国外势力觊觎的“宝地”,而所谓“人权组织”的背景让人犹豫,这起民事案可有“戏中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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