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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条例责令公务员报资产

肃贪委称不少地方公务员资产超万亿盾

  【本报讯】政府发布有关民事公务员(PNS)有义务申报其财富资产的新规定。该2021年第94号政府条例已由佐科维总统于2021年8月31日给予签署,表示立即生效。
  2021年第94号政府条例第4条e字内容载明:“举凡民事公务员,有义务按照国家法令规定向有关职权的官员申报其财富资产。”
  倘若公务员不遵照规定,将受到中度至严重纪律处分。
  有义务申报财富资产的公务员,是担任公职的公务员及其他必须申报资产的公务员。若不履行其义务,将受到中度纪律处分,即扣除其25%的业绩津贴长达半年至一年之久。
  至于必须申报财富资产的公务员,若不依法申报的话,有关者的官职受到下降一级长达一年的处罚,更严重者将解除其职位长达一年,最严重的是不按本身要求被荣誉解雇。
  如悉,自从肃贪机构(KPK)揭发有关某些官员在最近一年或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其财富资产剧增70.3%之事,已成为众矢之的。
  甚至廖省罗干上游(Rokan Hulu)县福利事务秘书负责人乌姆萨基尔曼(Umzakirman)的财富竟然高达1.8万亿盾,甚至被称为最富有的官员。
  此外,另外在丹格朗第5技术国立学校校长努尔哈利(Nurhali)也拥有1.6万亿盾财富。接着是雅加达南区史迪雅普迪(Setiabudi)镇副镇长延·西特尔(Jan Hider Oslannd)的财富也多达9580亿盾。
  2021年第94号政府条例也载明,无故旷工长达十天的公务员会被革职,如果在普选期不保持中立者也将被解职。(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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