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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警察在柔佛州逮捕

月收入达一万令吉行乞的我国公民
大马警察在柔佛州逮捕月收入达一万令吉行乞的印尼公民。

  【本报讯】1月30日,大马警方在柔佛州依斯干达公主夜市的联合行动中,逮捕了月收入达1万令吉(约3330万盾)的行乞印尼国公民。
  这名乞丐表示,正在收集捐款以资助塔菲兹学校和宗教机构。
  大马国家新闻社报道说,此事是在移民局、柔佛州新山区社会福利局和柔佛州伊斯兰宗教局逮捕三名柬埔寨男子和两名泰国男子后曝光的。
  柔佛州移民局局长巴哈鲁丁·塔希尔(BaharuddinTahir)声称,除了这五名外国人外,还有一名印尼公民和一名在夜市摆地摊的女子,也在下午6时30分的行动中被捕,他们中的一些人是残疾人。这些人每天最多可以赚取300令吉,或每月1万令吉。他们的年龄介乎34至63岁之间。
  这些人被违反了1959/63年第155号第6(1)(c)条文移民条例;无有效的护照或在马来西亚的许可证,以及违反有关1963年第39(b)条移民条例。
  在另一项逮捕行动中,有40名外国人被拘留,他们涉嫌在没有合法许可的情况下工作,并在马来西亚逾期居留。
  巴哈鲁丁表示,他们于1月29日和1月30日在全州各地的行动中被捕。共有353人受到讯问,其中40人被捕。有9名尼泊尔男子、5名孟加拉国男子、印尼公民1男2女和缅甸国民15男4女。此外,还有2名来自印度的男子和1名女子,以及1名来自柬埔寨的男子被捕。他们的年龄都在21至49岁之间。
  巴哈鲁丁表示,大马移民局根据第6(1)(c)条和1959/63年移民法与第155号法案进行调查,因为这些人无持有有效的护照或许可证。他们还违反了1959/ 63年第155号法案、第15(1)(c)移民法,违反了逾期居留和1963年第39(b)条,违反了签证条件的移民法规。(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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