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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贪局调查税务总局人员

本报评论员:余凡

  今年5月上旬,肃贪局拘捕了两名税务总局的人员,2016至2019年任税务检查及征收处长的APA,以及税务调查协助科长DR。他们被控收受3家企业的贿赂,即GMP、P银行及JB公司。涉案的还有三名“税务顾问所”主事RAR、AIM、AS,一名企业高管VL。
  肃贪局长菲尔利(Firli Bahuri)于5月4日在其办公厅表示:“为了上述3家企业的税务调查工作,APA在DR的协助下,可能收取了一些贿款。”他俩被怀疑根据上述3家企业的要求补缴部分受调查的税款,为了这项“功劳”,他俩得到共值370亿盾的报酬。
  《点滴网》(detik.com)于11日报道,肃贪局在查办牵涉APA团伙税务贪腐案的执法过程中,根据所获得线索,又对一名在职税务官员进行抓捕。肃贪局发言人阿里(Ali Fikri)对记者们说:“的确,根据我们获得的报告,肃贪局调查组拘捕了一名牵涉到APA团伙贪腐案的税务局官员。”肃贪局的不懈努力获得了舆论的支持及各界的关注。
  虽然阿里没有透露该名税务人员的背景,只是说明:“拘捕行动是在南苏省执行的。”相关人员将被带来雅加达肃贪总局审查。“早上8点降落在苏哈机场。”但媒体已传开了,那人既是现任南苏拉威西省班达恩(Bantaeng)市税务局(KPP Pratama)局长的WR。
  《罗盘网》(KOMPAS.com)于11日报道,肃贪局扣押了税务局职员WR,他被控涉嫌参与2016至2017年西爪哇省税务厅检查小组的贪腐及官商合作。肃贪局副局长努鲁尔(Nurul Ghufron)向媒体公布:“为了案件调查的需要,首个拘押期定为20天,WR将在昆都尔(Guntur)军区宪兵部被监禁至11月30日,并接受肃贪专案组的询问和调查。”
  这次抓捕是上述5月份APA团伙查税贪污案的延伸,努鲁尔表示:“在对3家企业的税务调查时,怀疑在税务惩罚款项的数额方面达至默契,当然是满足了企业对罚款的缩减。”他还说明,经过磋商决定后,WR与AS将企业的贿款,交给税务局高层的APA及DR。
  根据之前的调查所得,2018年初,GMP企业的代表RAR及AIM把150亿印尼盾交给了APA团伙。2018年中,P银行的高管VL将50万新加坡元(约50亿盾)交给团伙,作为所承诺总额250亿盾贿款的一部分。而同年7至9月,代表JB公司的AS又交来300万新加坡元现款。“从上述贿赂交易中,WR很可能收到了62.5万新加坡元的份额。”
  努鲁尔还说:“除此之外,WR被怀疑也从其他一些企业收受协调款(gratifikasi),不过,确凿数目多少仍需肃贪局继续深入调查。”专案组也针对WR可能以违法的贿款在万隆市所购置的房地产进行查封、充公,彰显了肃贪局对该案件的认真追查及全力执法。
  印尼CNBC网于12日评论,佐科维政府在2015年颁布第37号总统条例(Perpres),给予税务职员丰厚的待遇及津贴(Tunjangan),最高层职员的津贴可达每月117.37百万盾。那是考虑到税务局员艰巨的任务及指标,并希望高额的收入让他们不被诱人的贿赂及根深蒂固的KKN不良风气所迷惑,真正能做到“涓滴归公”;但目前看来还是任重而道远。
  媒体披露,除了固定的公务员薪酬及补贴,APA每月获得职务津贴81.94百万盾,DR及WR每月也有46.47百万盾的津贴,这还不包括其他因职务及公干所附加的津贴。对比中层受薪阶级,这么优越的报酬显然没有令他们满足,以至在眩目的钞票前跌下了泥潭。
  也有一些评论认为,印尼宪法对贪污案的惩罚太轻了,民间舆论也对贪污官员过于宽容。另一方面,税务法的制定则过于繁琐,尤其是增值税(PPN)的计算方式,需要税务局不少人员的监督,还让不良企业有机可乘。当然,这还需要政府不断地改良政策、提振公务员的工作纪律;调整对贪官污吏的严办重处,树立全民对廉政爱国的崇高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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