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国际日报 2020年05月04日 第2020-05-04期 >> 第A2版: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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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长说明中小微业免缴所得税

由政府负责承担为期半年的0.5%所得税

  【本报讯】有关中小微企业最终所得税从0.5%降为0%的计划,或暂时豁免所得税,如今当局进一步说明,中小微企业在6个月或从2020年4月至9月期间的所得税全由政府负责承担。
  财政部长穆丽亚妮(Sri Mulyani Indrawati)上周末通过视频参加国会第十一委员会举行的工作会议时表示,中小微企业有了上述免税方案,就不必缴付6个月最终所得税,因为如果把最终所得税化为零,一旦新冠疫情结束了,当局就难再把最终所得税从0%增为0.5%。
  穆丽亚妮说:“总统原先的指示要直接降为0%,可是我们说中小微企业的最 终 所 得 税 还 是 保 持0.5%,但他们在半年期间的所得税全由政府承担。”
  她透露,政府将提供的减免税预算津贴为2.4万亿盾,上述减免税预算的规定已载明于2020年第44号财政部长条例。
  税务总署公关主任赫斯杜(Hestu Toga Saksama)在另一个场合表示,“中小微企业须先获得有关所得税的第23条政府条例的证明书,而且在每个纳税期也必须要做最终所得税的报告。”(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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