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球快报 2023年02月21日
按日期查阅

华人在印尼经济建设中的历史角色 (2)

纳维彦多(NAWIYANTO)
16 世纪在万丹(Banten)的华商

  部分华人成了土地租用者。在北苏基(Besuki)地区,来自泗水的富人兼放贷者韩尾哥(HanBoeyKo),从1768年开始就向荷属东印度公司争取到了北苏基和巴纳鲁甘(Panarukan)地区的土地租赁权,并将1781至1810年间的租赁权传给他儿子韩灿毕(HanTjanPit)。韩灿毕也得到庞越县(Probolinggo)的土 地 租 赁 权(Wijayati,2001)。这样一来,韩灿毕就拥有管理权,即收取租地上居民贡品和税收的权力。当荷属东印度总督赫尔曼·威廉·丹德尔斯(HermanWillemDaendels)为了增加殖民地的收入以及解决政府经济困难而决定卖地时,岩望(Pasuruan)的华人甲必丹韩吉哥(HanKitKo)甚至出资购买了庞越的土地(Wijayati,2001)。通过这种方式,那些因殖民政府无力亲自打理而荒废的土地也得到有效开发,并且为殖民政府带来收入。
  在强迫种植制(Tanam Paksa)政策实施之前,华人的经济角色在贸易活动中最为突出。据说华人作为中间商在咖啡商品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他们从爪哇岛内陆地区的生产者手中购买咖啡,然后将咖啡运往各大港口城市(Elson,1994)。在井里汶,华人积极参与巴达维亚的大米和木材贸易。在制糖业中,他们的地位更加重要。陈祥哥(TanSiangko)于1705至1720年担任井里汶港务长,他因为对井里汶的制糖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而闻名。由于与井里汶的苏丹王宫签订了合作协议,使得其土地和劳动力需求得到长期满足和有效保证,这也促使他在制糖业的利益更为稳固(Wahid,2009)。因为这两大生产要素是制糖业得以运转的必要基础。
  强迫种植制时期(1830-1870年),爪哇岛成为各类出口作物种植园地区,而华人在这一时期在经济领域中所扮演的角色也更加多样化。由凡·登·博斯(Van DenBosch)设计的这一政治经济政策被华人加以利用并且成为新机遇。当时,一部分华人成为糖厂主并成为殖民政府的白糖供应商。在强迫种植制度下,归政府所有的公司为了出口市场的利益,他们经营着各种农作物或种植园作物的强制性种植业务。除了这些公司之外,这一时期的华人无疑是荷属东印度主要的私人资本家(Cator,1936)。
  华人也积极响应强迫种植制时期进口和贸易活动的发展需要,在各种各样的经济活动中都可以看到华人的身影。据报道,他们当中的一部分活跃于爪哇的大米贸易中。他们在收获之前给农民贷款或者为农民提供所需物品,通过这种途径从农民手上收购大米。同样的方法在华人获取其他贸易商品时也很有用。例如,克图(Kedu)行政区的烟草贸易就体现了这一点(Elson,1994)。毋庸置疑,强制种植制时期产生的经济机遇推动了华人的人口增长并为他们带来了繁荣富足的生活(Furivall,1939/1967)。
  在自由主义殖民政策时期(1870-1900年),华人的经济角色进一步加强。一部分华人成为土地租赁者(Erfpacht)。据说在1892年,有73处租地归华人所有,其中的11处租地雇用欧洲人来管理。他们在租地上种植各种农作物和种植园作物,其中重要的作物有稻谷、蔬菜、金鸡纳、咖啡、茶、可可和甘蔗(The,1989)。此外,布料进口的增长取代国产布料,给华人带来施展拳脚的机会,后来他们甚至能够完全控制峇迪蜡染布行业(Furnivall,1939/1967)。另外一部分华人经营典当铺,成为典当铺老板这一重要角色。据说在1870至1880年间,荷属东印度的922家当铺中,有913家属于华人(Rush,1990)。
  在20世纪初政府实施垄断前,华人在鸦片贸易中也表现突出。在19世纪80年代末,鸦片贸易被三大集团所控制。马瀛洲(BeIng Tjioe)和马淼泉(Be Biauw Tjoan)集团掌控着巴达维亚、加拉璜(Karawang)、万潭(Bantam)和巴加冷(Bagelen)地区的鸦片交易活动。何炎劳(HoYamLo)集团掌握着三宝垄、日惹和克图地区的鸦片贸易。而韩隆英(Han LiongIng)集团控制着井里汶、直葛、北加浪岸、南望、惹帕拉(Jepara)等地区的鸦片销售(Rush,1990)。靠鸦片贩卖发家致富之后,黄仲涵(OeiTiongHam)在1893年建立建源贸易有限公司(Handel-maatschappijKianGwan),并积极地将商业势力扩张到其他领域,如制糖业、农产品贸易、航运业和银行业,把公司发展成大型集团(Rush,1990)。
  华人在伦理政策时期(1900-1942年)经济角色的重要发展也体现在现代华资银行的建立上。例如赫赫有名的华资银行有巴达维亚银行有限公司(NVBataviasche Bank)、日 里 银 行(Deli Bank)、中华银行(Chung WahBank)、黄仲涵银行(NV Oei Tiong Ham)(Furnivall,1939/1967)。也有其他几家华资银行在荷属东印度开展业务,如中国银行(Bankof China)、华东银行(Hua Tong Bank)和华侨银行(Hua Qiao Bank)(Shibata,1997)。
  (原载《华人在印尼民族建设中的角色和贡献(第三册)》。本篇未完待续)

HUANQIUKUAIBAO - INDONESIA
Copyright© 1997-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