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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界和法学界的华人律师 (8)

尤·温·奥布颂古(YU UN OPPUSUNGGU)
叶添兴在荷兰莱顿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谢丽·乌莉娜·吉尔桑宣誓法官就职仪式

  还有一位职业生涯很长的女法官:马金兰娘(BeKiemLanNio),又名谢丽·乌莉娜·东佳黛薇·吉尔桑(SerriUlinaTunggadewi Girsang)。谢丽在印尼大学法学院获学士学位(1963),随后在克里斯那德威帕雅纳大学(UniversitasKrisnadwipayana)获法学硕士学位(2002)。她的职业生涯于1983年达到顶峰,在最高法院担任司法法官一职直至退休,此前谢丽在沙拉迪加(Salatiga)地方法院担任过法官。(资料来自戴碧·吉尔桑/DebbieGirsang,2014)
  这篇文章有一个不得不提的名字,那就是叶添兴(详见Lev.2011)。
  和其他法律学士不同,叶添兴在年纪比较大时(25岁)才开始学习法律。他学法律是因为其家庭的经济状况衰落以及他个人的局限性,而不是因为对法律情有独钟或怀揣什么浪漫主义想法。与一般的华人不同,叶添兴意识到自己没有创业的天赋和热情。在有限的选择中,他认为学习法律是最好的选择。1938年,他开始在法学院学习法律,后来日本的侵略导致他的学业中断。为了完成学业,他远赴莱顿大学深造,并于1947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1980年,他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Vrije Universiteit)获得博士学位。在叶添兴的职业生涯中,他一直坚持“法律诚信”、“法治”(RuleofLaw)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Equality Before The Law),令人印象深刻。对叶添兴而言,法律成为了一种信仰。(Lev,2011:230)
  叶添兴后来与李会友、李建金等人合作开办律师事务所。就像他的两位同事陈宝源、黄自达,叶添兴也通过印尼国籍协商会踏足政坛。同时,作为律师,他以崇尚维护职业诚信、说话开诚布公著称。他总是竭尽全力为客户辩护,曾担任前副总理苏班德里约的辩护律师。全情投入为客户辩护经常使他与其他律师发生冲突,有时他甚至被捕坐在法庭犯人席上。(详见第六部分的《叶添兴——前沿人权卫士》)
  马拉里事件(Peristiwa Malari)爆发之前,因在印尼基督教大学(Universitas KristenIndonesia)校园的公开演说及其在大众媒体上发表的主张,叶添兴再次遭到新秩序政府逮捕。1974年1月21日,他在家被军警带走,被拘禁接近一年的时间。(Lev,2011:326)
  不再从事辩护律师工作后,他开始积极参与到各种组织的建设活动中。作为一名教育者,他还参与建立印尼基督教大学的工作,并在印尼基督教大学法学院任教。
  结束语
  本文所提到的各位法律学士都有力地说明了族群的不同不会成为他们在印尼历史发展的各个阶段中积极参与法律建设的障碍。作为历史进程的一部分,政治和社会的阻扰并不妨碍他们成功实现自我。他们展示了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所有的障碍都是有可能被突破的。
  (原载《华人在印尼民族建设中的角色和贡献(第三册)》。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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