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国际日报 2022年02月07日 第2022-02-07期 >> 第A5版:印华论坛/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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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ryanto Aryodiguno

潘查西拉思想与康德及霍布斯文化:

理解印尼文化及人权的概念

  西方国家总是认为印尼在维护人权方面做的不够全面。西方目前对印尼最大的关注就是巴布亚的军警违反了人权行为的事件。除此之外,许多违反人民自由、人民权利和人民生活的事情也在发生。例如:多数宗教或种族违反了少数的权利。然而,西方国家针对印尼侵犯人权行为的强烈抗议被印尼当局当作是轻而易举的事。雅加达一直受到违反人权的言论批评与指责,但印尼政府似乎不为所动。不管西方有多么强的反应,印尼秉承着建国原则和思想(Pancasila)仍然维持着秩序的稳定。此外建国原则和思想一直作为印尼一贯用于外交政策的基础。到目前为止,笔者认为印尼已实行“自由和积极的外交政策”模式。也就是说,从政治上看,印尼坚持按照印尼文化和潘查西拉(Pancasila)基本原则的自由和积极的制度,但有时从经济方面观察,印尼不惜推行类似西方资本主义的制度。
  在定义和观察人权的思维方面,西方国家其实受到康德(Immanuel Kant)和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影响。这两位西方政治学家的观念也被西方国家运用于保障世界的稳定秩序及执行有关人权的行动基础。对康德而言,国家必须遵守和服从一个具有保护人权以及独立权力而设立的国际法律机构。这些机构的法律是绝对的,必须执行以实现和平。然后康德提出的三个建设和平的思想,即:民主、国际组织和经济相互依存。首先,组成一个国家最重要的因素是人民,所以国家的责任及义务就是提供和保护全体人民的权利。每个国家都应该嵌入有关民主的观念,以实现人民的权利,特别是言论和表达意见的权利。人民拥有最大的权力为国家做出理性的决策使国家的政治环境更加和谐。最终,每个公民的权利都应受到保障与法律约束。
  关于国际组织,康德认为只要有一个国际组织能制定出一套有权威而有效防止冲突和战争的规范,这样一来和平就会实现。国际组织拥有国家同意与签署的一套法律而此法律的地位高于所有国家的地位。另外,国际组织必须让成员认为是用合法的行动来确保世界的和平,以实现和平目标,包括国际组织所使用的军事是用来维护和平和使用政治性的干预。成员国必须遵守已制定的法律并接受所采取的决定。然而,成员国和国际组织的权力分立是必要的而间接的影响国家主权的变化。根据康德的思想理论,这个国际组织就是我们所承认的联合国。
  其二思想就来自于托马斯.霍布斯。霍布斯将人类描述为利维坦的野狼形式的生物。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人类对其他人类来说是狼或者人类就是野狼。人类思想充满了野心、不满和竞争性。所以根据霍布斯为了创造和平与秩序,人类需要一个更强大和更具强制性的机构,这就是国家。理想国家必有权阻止和防止人类成为其他人类野蛮行为的受害者。出于这个原因,国家及其人民需要签订一份共存的社会契约,其中包含人民的协议和授权,以便国家有权采取一切行动来实现和维护社会秩序。人民也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所有政策,包括公民权利和义务事宜。有趣的是,霍布斯不承认国际法的存在,因为受国际法约束的国家表示已经侵蚀了自己国家的主权,没有自由决定自己国内政策的方向。霍布斯认为,国家的主权是绝对的而国家有权决定自己的政策方向的同时也不会受到外来者的干涉。
西方国家观念里的人权
  对人类的许多侵害与暴力就发生在战争时期。二战后遭受到的破坏和损失促使西方领导人建立一个被视为能防止战争并将战后饱受蹂躏的世界中的国家带入到新的世界秩序的国际机构中。这个世界组织或我们称的联合国有望执行和维护,并在维护人权方面提供主要保护。联合国的创始人相信,如果可以防止战争,人类的权利就会得到保护。时任美国总统罗斯福在国会上表示,为了实现和平必须维护四项基本自由,也就是人民的表达自由、信仰自由、脱离贫困和阻止战争威胁的自由。
  联合国随后于1946年成立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扮演保护人民权利和自由的委员会。委员会制定了维护人权的准则,称为《世界人权宣言》,并于1948年12月10日由联合国48个会员国签署。随着宪章的签署后,国家致力于为人权的执行而斗争。权利和自由,不分性别、种族、语言、民族、宗教等。该宣言称人权是人生自然的东西,自有人类就存在了人权而人民并有权获得平等。宣言中列出的权利包括言论和见解自由权、公民权利和政治参与权、福利权以及每个人的基本权利,即生存权。西方国家宣称自己重视保护每个人的权利。西方国家还认为人权是一种普遍性并同时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应用。这些权利已经演变成国际权利并归纳成为国际法的一种法条。每个独立的国家必须遵守此权利。国家除了遵守国际法,另外国家面对的现实就是国与国之间会通过贸易存在的经济相互依存,使得每个国家都将获得繁荣和人民的福祉。从各国取得的成果可以看出国与国的互利合作。其中之一就是通过商品交换和投资进行交易的规范。之因如此康德认为这样的经济合作将创造持久的和平。人们将获得经济权利并增加社会福利。
  康德思想的追随者认为通过条约和谈判实现和平是最可能发生的。国家必须走向和平的过程中变得更加开放。上述三个要素是相互关联的。其一个民主国家是一个能够保证个人权利作为决策因素的地位,使其人民感到保护与和平的国家。其二,为了使安全与和平不仅存在国内并且也要衍生到每个国际领域,所以就必须要有一个机构或组织作为世界各国的统一体,以创造和平。该组织创建了一个国际制度,作为秩序和安全的守护者。同时开展维护普遍人权价值观的行动。其三,在各国经济相互依存以实现繁荣和福利的支持下,不仅人民的政治权利得以实现,而且他们的社会和经济权利也能实现。大部分西方国家是康德范式的拥护者。所以在其人权观中优先考虑将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作为维护人权的正当理由。西方所坚持的普遍性使西方把自己是人权捍卫者的统一观念、规范和行动应用于模范。西方的观点不考虑其他国家拥有多元种族、宗教存在的意识形态。西方认为,他们是要求与重视个人自由和平等的国家。西方国家认为即使是执政者,也不能剥夺基本人权。因此,西方与其他国家之间的关系有时会出现紧张局势,这些国家包含印尼在内常被指控违反人权普遍性的理念。
印尼的文化和人权
  在面对西方人权的问题上印尼的态度与习惯几乎完全与殖民传统和遗产以及古代爪哇王国的习俗有关。爪哇古代王国的传统影响了周边国的习俗,容纳爪哇文化也影响了千岛之国的形成。爪哇王国所形成的规范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断传授和应用的文化产物。这些规范会保留被认为有价值观的文化和抛弃不属于或者会对习俗带来坏影响的外来文化。这种文化使印尼对人权有不同的看法。社会福利、国家安全和繁荣被视为集体权利和互惠的结果。受爪哇传统影响的印尼社会不认识权利概念但只知道义务的意义。
  传统的印尼为其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生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这些基础对印尼未来的发展很有帮助,使印尼在民族和国家的生活中具有特殊的特征。其主要特点是集中式系统。阶级制度、领导人与人民之间的互惠、服从和政治领导仍然是爪哇文化的遗产并深深植根于印尼文化。在政治领域,虽然君主制和天命观念因不符合政治现代化进程而被废除,但今天仍然沿用阶级制政府。古代文化与潘查西拉融合假定最高政权在领导人手中。这个现象与爪哇文化形成了以一位领导人为中心和专制的印尼政治体系一样,也就是像古典爪哇王国时代一样。领袖对人民和国家拥有绝对的权力,同时保持高尚的道德和美德。为了达到和谐,还进行了互惠关系。治理国家的基础是国家进步、保留传统和印尼身份。专制政权掌握的权力有义务确保其人民的生存,人民有义务服从主权政府。国家安全、繁荣和共同福祉更重要,所以必须优先于个人。
  作为爪哇文化的拥护者,印尼领导人将为其人民所做的一切努力视为创造和谐与和平的一种方式。权力掌握在最高当局手中的政府阶级制度中。人民将存亡交给有道德和有责任的统治者。国家主权通过实施不干涉政策并得到维护。必须摧毁可能危及国家主权的行动和思想,以增强国家稳定。印尼在苏哈托时代以爪哇为中心,也试图阻止西方思想自由化和民主等影响。苏哈托选择通过他自己创造的版本潘查西拉来过滤这些西方思想。苏哈托一直表示潘查西拉的原则和价值观非常实用并鼓励印尼人民捍卫此思想。在爪哇文化和潘查西拉中,苏哈托认为有时需要有道德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是最高权威或领导者)使用暴力。这种暴力是必要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
  苏哈托政府发起的排他性或反批评态度对该国产生了巨大影响。许多批评来自国内,尤其是学生和知识份子。苏哈托时代的骚乱证明一切危害国家的组织和协会的行为都极有可能被歼灭。学生和知识份子走上街头要求民主化并起诉被认为是腐败严重的行为。此外,对批评政府的活动人士进行噤声和监禁的理由是他们制造分裂运动,对国家稳定也有危害。苏哈托领导下的印尼创造了不同于西方的人权概念。苏哈托的人权观使国家可以保障集体安全,这符合爪哇文化和印尼文化。尽管印尼在实践中吸收了许多外国文化,但西方所采用的人权仍然不符合印尼人民的个性和生活。西方一直质疑民主、巴布亚的暴力以及印尼的其他少数族裔问题,从来没有意识到西方突出的问题已经干扰了其他国家的完整性。印尼一直坚持自由、积极的外交政策,也是一个有文化底蕴的国家,尊重人权,当然是印尼版的人权和印尼版的规范以及文化。
  作者系印尼总统大学(President University)国际关系学系助理教授及总统大学专业教育发展中心主任,中文名:赖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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