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财政部国家资产事务总署公关和法律主任瓦尤宁西(Wahyuningsih Retno Mulyani)于1月29日在雅加达通过财政部官方网页表示,今年的12所国立法律系大学的国家土地资产共约161.3万亿盾,国立法律系大学的资产分为两种类型,即国立法律系大学的初始资产是非土地资产和国家资产是土地。
直到目前为止,12所国立法律系大学的初始资产总价值为22.05万亿盾,国家土地资产约值161.3万亿盾。
在2021年期间,政府所属的16所国立法律系大学,其中12所已被确定了初始资产价值,另外4所大学如 Andalas 大学、Brawijaya大学、Padang国立大学和Malang国立大学的初始资产价值还处于评价的过程中。
根据2015年第26号政府条例和国家土地资产条例的规定,每种类型的资产由不同的机制负责管理,而由文教科研部来制定其作用。
为支持其职责和职能的实施,国家土地资产可使用国家资产的土地,并成为国家土地资产的收入,当然这要先得财政部长和文教科研部长的同意才可落实使用,但这国家资产的土地不得转让或抵押给其他方。
但国立法律系大学的土地则不同,只要得到受托人董事会的同意之后,就可把土地转让给其他方。
国立法律系大学初始资产和其它额外资产成为国立法律系大学各自领导的权限,接下来又把国立法律系大学的资产,记录于中央政府财政报告作为政府投资。(S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