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加强商品、服务和技术贸易的合作,扩大多元出口目的地,增加投资和提高印尼的竞争力,印尼降低了对欧洲四个国家的进口关税。
降低进口关税是印尼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国家之间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一部分。这四个国家是瑞士、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
于2021年10月28日出炉的《152/PMK.010/2021财长条例》,规定了降低进口关税的税率。
《152/PMK.010/2021 财长条例》是印尼承诺实施《印尼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一部分,该协议于2018年12月16日达成。
财政部财政政策局负责人费波里奥(FebrioKacaribu)表示,该财长条例将减少印尼的贸易壁垒,特别是在进口关税率方面。该财长条例承诺降低进口税率,包括对几种产品的关税率配额(TRQ)的规定,即在某些配额下降低进口税率。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对印尼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贸易网络,由并非印尼主要贸易伙伴的四个国家组成。(松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