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国际日报 2021年03月25日 第2021-03-25期 >> 第A2版:财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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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裁决16县区

必须重新举行地方首长选举投票活动

  【本报讯】宪法法院自今年3月18日至3月22日期间举行的庭审结果,作出了一系列关于2020年地方首长选举结果出现纠纷后所采取的裁决。
  根据宪法法院日前发出的消息,已获得裁定的2020年地方首长选举活动共有32起纠纷案,列入证实的阶段。在这32起的纠纷案中,其中16起纠纷案须重新实行投票活动。
  必须重新投票选举的地区分别是直落温达马(Teluk Wondama)、亚利摩(Yalimo)、纳比雷(Nabire)2起案件、摩罗哇利(Morowali)、拉 普 汗 巴 杜(Labuhanbatu)、南拉普汗巴杜(Labuhanbatu Selatan)、北 哈 马 赫 拉(Halmahera Utara)、贝 努 卡(Penukal Abab LematangIlir)、上若肯(Rokan Hulu)、马 第 纳(Mandailing Natal)、上丁机宜(Indragiri Hulu)及波文迪古尔(Boven Digoel)。
  其他还有南加省、占碑(Jambi)省、马辰(Banjarmasin)市也都涉及地方首长选举纠纷的案子。(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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