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佐科维总统在新发布的2021 年 第 22号关于实施环保事项的政府条例之中,把煤矿废物列入了不属于危险物体种类。这项新的政府规定是关于2020 年 就 业综合法第 11号法令的衍生条例。 上述2021年第 22 号第14 条政府条例载明,含毒和危险物质(B3)类别的煤炭废物是粉煤灰及底灰。该两种废物源自煤矿在水蒸气发电站使用煤锅炉焚烧后留下的粉灰。上述条例内容记载:“水蒸气发电站使用非B3废物的高温流化床的科技代替旧式焚烧系统,以期获得更洁净的建筑原材料。”(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