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球快报 2020年10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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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动林区民众成立合作社

每户家庭可获2公顷土地 使用权为期35年

  【本报讯】合作社和中小业部长徳登(Teten Masduki)10月3日在东爪省外南梦县8月17日大学与社会林业民众进行对话时表示,佐科维总统已为居住在森林区一带的民众,分配了1270万公顷社会林业用地,其中有400万公顷今已分配给他们了。
  政府认为如果要提高社会林业管理农的福利,就需要有一个能管理企业规模业务单位的合作社组织,使之能成为民间经济增长中心。德登说:“我们已同环保部和印尼国家林区公司谈及此事,使社会林业受益人能真正的管理更具生产性质,因此我们必须已开始要考虑,农民如何在商业规模上成立一个合作社组织。”
  徳登指出,其实有不少的进口商要求政府供应各种商品,这对社会林业农民来说是一个极佳的商机,但这些农民必须要先加入合作社成为合格的企业,这样他们才容易找到商业伙伴并获得融资。
  直到目前为止,林区管理方面仅以商业使用权的形式供给大型企业,今次向基层民众提供的社会林业用地是佐科维总统的一项利民纲领,目的是要让居住在林区一带的民众,他补充说:“这是为了要让民众在管理国家土地时更有安全感,能大幅提高生活水平并更加繁荣。每户家庭可获得2公顷土地,使用权期限为35年。尽管在进行中还不够完美,但这项纲领势在必行。”
  他举例说,新创合作社如何能发展并像已经成长的合作社一样进步,首先就是要先有资本实力,当然政府会通过周转基金管理机构的融资提供协助,然后合作社必须要同大型国企或私企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作为交易方,这样才能吸收农民的产品并促进生产力,还有合作社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应要有营销、管理和业务等部门,通过竞争来推动合作社持续发展。(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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