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球快报 2020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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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恐吓记者案被裁罪名不成立

此前市民喊快入狱

  【环球网报道】多家港媒消息,乱港头目、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刑事恐吓记者案3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龙法院裁决,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吓罪罪名不成立,而此前黎智英被裁定刑事恐吓罪表面证供成立。稍早,有香港市民在法庭外聚集,高喊“恐吓记者犯大忌、两年监禁好正常”“黎智英快入狱”“应该重判”等口号,批评黎智英罪行严重,希望法庭至少判黎监禁2年。
  黎智英被控于2017年6月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内近音乐亭,威胁东方报业集团男记者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其受惊。黎智英此前被裁定刑事恐吓罪表面证供成立,法官开庭听取双方律师的结案陈词后,把案件押后至今天(3日)下午在西九龙法院裁决。据香港“东网”、香港电台网站等多家港媒消息,刚刚,法庭裁定黎智英刑事恐吓罪罪名不成立。
  港媒称,法官裁决时称,被恐吓的记者并非诚实可靠的人,因为他在上庭时多次回避问题。而且在案发期间一直面带微笑,事后也有继续工作,包括近距离拍摄黎智英,法官称不相信真正受惊的人会有如此反应。法官还称,不能确定该记者后被诊断出的病况,是否直接或间接与黎智英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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