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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哈迪诗歌的族群民主意识

新加坡:廖建裕

  今年8月12日,马哈迪宣布组织名为“祖国斗士党”(Parti Pejuang Tanah Air)的新党,并在19日申请注册。从一开始,马哈迪声明这是一个马来政党,目的就是获取马来人的支持,阻止贪污腐败的马来领袖执政。
  在创立新党时,马哈迪还写了一首以《新政党:斗士》为题的马来诗,并发表在他的个人推特。诗中这么写道:我们需要新党拯救我们我们的政党被骑劫以拯救敌人这就是土著团结党其创立是为了消除盗国贼现在反过来去捍卫盗国贼
  马哈迪原本是土著团结党的领袖,但在内部斗争中败下阵来。党内亲巫统的慕尤丁夺权,取代马哈迪担任新首相,还把马哈迪以及党内的五个支持者驱逐出土团党。虽然马哈迪对这项决定提出挑战,但还是敌不过慕尤丁派,并失去了他在土团党的地位。
  然而,慕尤丁在国会势力单薄,须要联合巫统以及伊斯兰党才能勉强执政,因此他有可能举行大选以巩固势力。马哈迪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建立新的政党。
  在他的诗中,马哈迪还说:“为了职位和金钱,原来的斗争被放弃,现在的斗争是基于:我能得到什么?易走的路,就是接受任何的供给。如果有一种方法能摧毁马来人,就是这种‘自私自利的想法’。为什么?因为自私自利的原则抛弃了马来人的利益。你瞧,那卖地事件。是的,卖地可以赚钱。钱花光了,土地已经典当,卖者还有什么东西?一无所有!”写到这里,马哈迪还加了两句:你瞧,我们邻邦的马来人那还是马来人的国家吗?
  马哈迪继续说:“卖地犹如出卖权利,久而久之也把国家卖掉,再也没有自主权,马来人也完蛋了!是谁的错?别人的错吗?选择吧!我们建党是因为觉醒。贪污将把民族摧毁;贪污将把马来人毁灭!如果要得到职位和金钱,选择其他的党!如果要赎回尊严,如果要巩固我们的权利,选择我们的党;选择斗士党!”
  在未来的大选中,马哈迪的斗士党能够获得多数马来人的支持吗?由于斗士党是个新党,还来不及扎根,因此它不太可能获得多数马来人的选票,反而会使马来人更加分裂。
  目前,马来西亚已经有三个保守的马来政党,即巫统、伊斯兰党和土团党。作为反对党的斗士党,可能从这些党中,尤其是土团党和巫统的支持者中拉到一些选票,但是不足以将巫统和伊党击垮,反而会使那些既得利益者更加团结。
  马哈迪的“新党斗士”一诗中的两句,引发新加坡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的反应。尚穆根在推文中说,马哈迪诗中所说的邻邦到底是哪一国,并没有言明。不过,有一点是很明显的,马哈迪对于新加坡不很友善,一直想拿新加坡泄愤。
  “马来人至上”为核心
  贯穿这首诗的重点是“马来人至上”的观念。马哈迪历来是马来人至上的提倡者。即使是在讨论“马来西亚民族”(Bangsa Malaysia),他还是以马来人为核心。
  早在1996年5月,马哈迪写过一首题为《斗争尚未完毕》(Perjuangan yang Belum Selesai)的马来诗歌,与这一首24年后所写的《斗士党》诗篇有异曲同工之妙。他呼吁马来民族继续斗争,重现马六甲王朝的辉煌。他也爱用“斗争”和“斗士”的字眼,反映了他对马来民族受威胁的忧虑。
  其实,不论是哪一个保守的马来政党,似乎都有马来人至上的观念,绝对不能对其他族群让步。安华的人民公正党反对以种族为基础的政党,马上就被冠上“损害马来人利益”的标签。
  “马来人为核心民族”的政治意识,在马来西亚似乎历久不衰。但马来亚自独立以来,是否就是一个以马来人为核心民族的国家?对此,西方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
  根据美国学者赖法特(Arend Lijphart)在上世纪60年代末提出的理论,西欧四个小国的国家体制是“分享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这个政体的特点是,有个族群政党的大联盟,各族群政党间互相牵制,各族群都可获得自己的经济利益,在教育以及文化上各族群都获得自由独立。
  他认为,多元族群/种族的马来亚/马来西亚,从1955年争取独立一直到1969年的种族暴乱,即东姑阿都拉曼当首相的时代,其政体在很大的程度上符合他所提出的“分享民主”的理论。
  赖法特说,在马来亚/马来西亚,每个族群都有代表族群的政党,这些族群政党为了国家的稳定和发展,组织了政党大联盟。各政党在一定程度上能互相牵制,以免出现一个族群政党完全控制整体的情况。
  此外,每个族群在政府内阁中有颇公平的分配,每个族群都能取得对于族群经济利益至关重要的内阁部长职位(譬如财政部长由华族担任)。此外,各族都能够拥有自己的语言、学校和宗教信仰。
  可是,1969年的种族动乱结束了马来西亚“分享民主”的政体,这是因为马来人完全控制了政治大权。虽然马来西亚的政治体制在形式上还有“政党联盟”,但是它已经失去“分享民主”体制的特质。从分享民主过渡到族群民主
  西方学者又如何描述东姑倒台后的马来西亚政体呢?21世纪初,政治学上出现了一种“族群民主”(Ethnic Democracy)的理论,而提出这个理论的是以色列政治学者史慕哈(Sammy Smooha)。
  史慕哈说,1969年后的马来西亚政治,应该称为“族群民主”。这种政体与以色列的政体一样,有一个核心族群(core ethnic nation)。此核心族群对其国家具有拥有权和管理权。在这个共识下,非核心族群可以参加议会和议会之外的斗争以求改变,但国家视非核心族群为威胁,所以要加以控制。
  他说,拉萨崛起后的马来西亚政治发展,特别是马哈迪掌权之后,与“族群民主”的政体极为相似。一直到纳吉时代,马来人至上的观点似乎已成定局。
  可是,一马丑闻以及马哈迪的东山再起,给人一种感觉,马来西亚又回到赖法特所说的“分享民主”体制。不过,这只是昙花一现。保守以及既得利益集团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马哈迪的希盟也闹内讧,安华的支持者又向马哈迪施压,要他遵守诺言,让位给安华。
  马哈迪的权力受到挑战,为了增强自己的势力,他突然提出辞职,以为大家会求他留任,岂知慕尤丁乘隙而入,抢走其宝座。2020年初马哈迪黯然下台,希盟式微,马来西亚又回到“族群民主”的政体。
  今年已经95岁高龄的马哈迪,是否能够第三次东山再起,看来并不乐观。但是,在族群主义高涨的现阶段,无论何人何党获胜,史慕哈所描绘的“族群民主”依旧会在马来西亚盛行。
  作者是新加坡尤索夫伊萨东南亚研究院资深访问研究员、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研究院兼任教授原文发表于2020年8月25日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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