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环球快报 2020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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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千大使发表署名文章《惩恶扬善的正义之法》

中国驻印尼大使肖千

  编者按 7月8日,中国驻印尼大使肖千在《印尼媒体报》发表署名文章《惩恶扬善的正义之法》,阐明香港国安法是填补漏洞之法、惩治罪恶之法、保护人权之法、发展繁荣之法、深得民心之法,呼吁印尼各界支持香港国安法。全文内容如下:
  近来,一些西方媒体歪曲中国香港国安法,少数印尼媒体转载援引,使一些印尼朋友产生了些误解。我谨做些介绍,匡正视听。
  填补漏洞之法。一国国土上存在“法外之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逍遥法外,这对任何国家都是巨大威胁,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容忍。但在中国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长期缺失,使香港成为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法外之地”,这个漏洞必须填补。印尼也有《反恐法》、《国家情报法》等国家安全立法,这些法适用于全印尼,不允许任何地方例外,也不容许出现任何“漏洞”。
  惩治罪恶之法。自去年6月以来,香港“反中乱港”势力公然鼓吹“港独”等主张,包围冲击中央政府驻港机构,肆意伤害市民,毁损公共财物,严重危害香港市民人身财产安全,严重破坏香港社会和谐稳定,严重威胁中国国家统一、安全和领土完整。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在任何国家都是非法的。香港国安法打击的就是这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惩治的是极少数犯罪分子,保护的是大多数。法律生效后,一些“港独”分子头目畏罪退出“港独”组织,个别“港独”组织宣布解散在港机构。部分西方反华势力则对这一立法恶意诋毁,因为香港国安法斩断了他们作恶的“黑手”,锁上了他们干预中国事务的大门。
  保护人权之法。香港国安法明确规定了尊重和保护人权等法治原则。该法第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第五条规定,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法律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任何人未经司法机关判罪之前均假定无罪。可见,这一立法不仅不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各项权利和自由,而且会使香港居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得到更好保障。在6月30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4次会议上,53个国家共同发言支持香港国安法。
  发展繁荣之法。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去年的动乱严重阻碍香港发展,导致香港经济遭遇10年来首次衰退。香港国安法则大大增强了外界对香港未来的信心,国安法通过后的首个交易日,香港恒生指数收盘上涨2.85%。香港国安法将发挥香港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作用,使香港这一“亚洲四小龙”之一再次腾飞!
  深得民心之法。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立法,代表了包括香港市民在内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心愿。饱受暴力、分裂、恐怖、外部干涉之苦的香港市民奔走相告,数百万人签名踊跃表示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欢迎立法,表示该法实施后,困扰市民近一年的社会动荡可以减退,香港社会可早日恢复稳定。
  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中心,同印尼有着紧密的经贸往来,十多万印尼公民在港生活和工作,保持香港稳定、发展、繁荣符合印尼利益。香港国安法将使包括印尼在内外国在港投资和人员的安全与合法正当权益得到更好保护。我们希望并相信印尼朋友们能看清真相、不被误导,理解支持香港国安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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