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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反垄断机构拟对打车软件Grab

 罚款近500亿 Grab将提起上诉
  采取分隔器运营的印尼Grab网约摩托车

  据日经新闻消息,印度尼西亚的反垄断监管机构周四(2日)宣布对东南亚打车软件Grab的印尼分公司处以总计300亿盾(200 万美元)的罚款,因认为其向部分司机提供优惠待遇。
  该分公司周五(3日)表示将对该决定提起上诉。
  此外,印尼竞争监督委员会(KPPU)在周四的声明中表示,要对Grab的商业伙伴汽车租赁公司Teknologi Pengangkutan Indonesia(TPI)处以 190 亿印尼卢比的罚款。
  该机构称,这两家公司涉嫌对从TPI租赁汽车的司机和独立司机“存在歧视行为”,其中包括平台配单的优先顺序,违反了印尼的反竞争法。“这种做法导致了对非TPI合作伙伴和个人合作伙伴的垄断做法和不公平的商业竞争。”声明中写道。
  这起案件从去年年初开始就在媒体上报道,当时北苏门答腊省省会棉兰市的独立司机指控平台抢车的歧视行为。KPPU去年5月启动了官方调查,发现在包括大雅加达地区、印尼第二大城市泗水和南苏拉威西省首府望加锡在内的其他地方也发现了这种行为。
  同时,Grab的印尼分公司发言人否认该公司对TPI司机给予任何优惠待遇,称配单制度“是公平的,纯粹是基于表现和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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