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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业严防新冠肺炎疫情冲击

股市禁止卖空交易 央行实施五项金融措施

  【本报讯】不久前佐科维总统公布说,印尼首次出现了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卫生部长特拉万(Terawan)也及时宣称受病毒感染的两名德博(Depok)居民已经在雅加达北区的Sulianti Suroso传染病医院接受隔离治疗,如今中央银行和财政部等部门、机构进一步表示安排了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金融经济负面影响的一系列有效措施。
  印尼股市公司总经理尹纳诺(Inarno Djajadi)近日出席相关的会议之后,立刻在临时召开的记者会上说,印尼股市开始禁止“卖空”交易。他说:“我们已经与政府及金融权威机构(OJK)商量,从即日起禁止卖空交易,以期控制股价综合指数恢复在正常的水平,因为这种情况下市场情绪经常不受控。”
  所谓“卖空交易”指的是经纪商等的一种证券投机交易,他们不是通过常规的先买后卖,而是先卖后买。经常的情况是经纪商等看准某企业股票或将下滑,便先行“卖空”,接着就地收购更低廉售价者的同类股票。
  央行总裁贝利(Perry Warjiyo)当晚在央行大厦说,为因应我国首次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央行立即实施五项金融措施,以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金融正常流通的冲击。
  央行将实施的五项金融措施,首先是加强央行在金融市场的干预能力,这项措施包括了在现金市场上,国内不交割远期交易(DNDF)和再次级市场收购即将到期的国家有价证券。
  第二项措施是降低银行业外汇转账最低保证金比率,从原先的8%降低为4%,以期推动金融流通;第三项是同样降低银行业本币转账最低保证金比率,降低幅度是50个基本单位。贝利说:“这两项措施从4月1日开始生效,生效期为9个月。”
  第四项措施是扩大或通融外国投资家的基础交易,包括国内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DNDF)等,作为其具有效益的对冲策略。贝利说:“外国投资家出售印尼国家债券所得,可以直接转入其印尼币账户,以便作为进行(印尼)国内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用途。”
  第五项措施是外国投资家可以通过国际银行或者通过(印尼)国内银行作为其托管银行,在我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hh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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