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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警刑侦长签发命令

抗疫期间将严惩各种犯罪活动

  【本报讯】警方将严惩任何企图妨碍公务官员处理新冠病毒的个人、组织或企业。警察刑侦局长Listyo中将4月4日代表总警长签发的电报令对此作出了说明。
  在大规模社区隔离期间,国家警察将限制新冠病毒疫区居民的某些社交活动。此外,警方将严惩返乡期间可能发生的骚乱、掠夺、抢劫和盗窃等街头犯罪。
  该电报令指出,任何阻碍检疫防疫措施的人都将面对最高1年徒刑和最多100万盾的罚款。此外,任何人由于疏忽大意而阻碍了防疫措施,将面对最高6个月徒刑和最多50万盾罚款。
  在灾难状态下,国家灾难管理局和地区灾难管理局有权调动人力资源、设备和物流方向、管理移民、消费税、检疫、许可证,以及部门或机构的商品和服务采购。
  如果有人妨碍上述权利,可能会被判处三年至六年徒刑,以及二十亿盾至四十亿盾的罚款。如果施加阻碍的是公司或法人,将被处以三倍的徒刑和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法人地位。
  该电报令还说,不遵守卫生检疫或妨碍卫生检疫的人,可被判处最高一年监禁和最多一亿盾罚款。
  该发给所有省警长的电报令还规定了警官在执法时必须遵循的一些步骤。首先,警官需要绘图和评估,以识别正在利用新冠病毒爆发,实施犯罪的肇事者的照片。
  此外,警方在打击街头犯罪活动中,需要与地方政府和企业合作,在容易发生抢劫及其他罪行的地方安装闭路电视。
  接下来,警方应预防有人假冒消毒人员实施犯罪活动。以及拒绝立即安葬死亡的确诊患者。(I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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